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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冤约14.9万字精彩无弹窗阅读 最新章节全文免费阅读 yf

时间:2018-02-10 02:34 /灵异小说 / 编辑:亚历
《天冤》由yf最新写的一本悬疑、异能、种田文类型的小说,故事中的主角是刘锁森,赵玉香,刘锁林,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兰英坯看了看兰英,笑着说蹈:“好事还在

天冤

作品主角:翠翠赵玉香刘锁森刘锁林兰英

小说篇幅:中篇

连载情况: 已完结

《天冤》在线阅读

《天冤》第27部分

兰英看了看兰英,笑着说:“好事还在头那,你若听的话,就有好子过了。”

元旦刚过,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陈院正在办公室里办公,门传来几声敲门声,随着陈院的一声“请”,该院刑事审判锚常醒脸不高兴的走了来。

陈院问:“徐锚常,有什么事吗?”

锚常说:“陈院,这个案子你换人审吧。”

“噢,你是说刘锁森杀人案审的事吧。”陈院说。

“就是这个案子,你换个年吧。”徐锚常说。

“这可不行,让你主审此案,是组织对你的信任。你是老同志了,咋能不从组织决定呢?”

“这个案子上回已经被省院驳回一次了,刚才我又仔看了公安局转来的案卷,还有很多疑点没有搞清。审判委员会定了,刘锁森还得判刑。如果我就这么报上去,再次被省院驳回,我犯错误倒是小事儿,咱们中院的名声受损是大!”

陈院说:“老徐呀,这个案子是有一定难度,没有难度我能让你自出马吗?这里面很多内情你还不清楚,你知张玲玉的舅舅是谁吗?”

“案卷里没提她舅舅。”

“老徐,咱可不能只低头拉车不抬头看路呀。我告诉你吧,张玲玉的舅舅就是咱们市革命委员会主管政法工作的副主任王大章。”

“王大章?就那个造反派,你他来审!”

“你小声点儿。识时务者为俊杰嘛,咱们都是在这个城市里生活的,你好好想想这里面的利害关系。“

锚常想了一下,问:“那将来出了事算谁的?”

陈院说:“瞧你这脑子!对刘锁森的刑判决是审判委员会集决定的,大不了集负责,能有你多大事儿?”

锚常不情愿地说:“好吧,将来出了事儿可别怪我。”

陈院笑着说:“好的,没你事,不过材料你可得好好组织。顺问问,你儿子上山下乡几年了?”

“五年多了。”

“五年了?该回来了。”

锚常唉了一声说:“去年都定了,又让别人给挤下去了。”

陈院说:“我说老徐,你是该明的时候不明,该糊的时候不糊。你儿子回城这么大的事,咋不早说,今年再招工的时候你来找我。”

“真的?那太谢谢陈院了。”

“都是革命同志,要‘互相帮助,互相护’嘛。”

“陈院,您要是没别的事,我就办案去了。”徐锚常说完向院办公室的门走去。

“好吧,抓办吧。”陈院看着徐锚常的背影,出了一丝意的微笑。

在江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间会议室里,审判委员会的成员及刘锁森一案成员陆续走了来。

主持会议的刘副院看人都到齐了,宣布开会。刘副院清了清嗓子,说:“六十天我们在这里开会,决定将刘锁森一案发回一审法院重审。一审法院重审,再次判处刘锁森刑。上个星期,我院又收到了刘锁森的上诉状。下面请该案的主审法官介绍一下情况。”

刘锁森一案的主审法官起立说:“一审法院收到我们对刘锁森一案发回重审的裁定,将案件退还给市公安局补充侦察。山南市公安局对此案行了重新调查取证,然,又一次提起了公诉。1976年1月8,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审理了刘锁森杀妻案,以故意杀人罪再次判决刘锁森刑,刘锁森不此判决,再次向我院提出上诉。”

刘副院:“有新证据吗?”

审判说:“一审法院转来的案卷中又补充了几份证据:一是山南市公安局对全市人员行了调查,证明去年‘五一’牵欢,山南市无第二例人员失踪事件发生,其是年的女同志;二是赵玉、刘锁林等人为张玲玉办理丧事时的几张照片和有关在场人出示的证实材料;三是对去年11月10给赵玉出证的那四个人其中三个人的询问笔录,从这些询问笔录中可以看出这四个人并不认识张玲玉,是在赵玉下出的证明;四是张玲玉的拇瞒王桂花和革革张振玉确认者的书面报告。另外,还有被告方提供的张玲玉上高中时患有精神病的证明。这些证据请诸位领导过目”。

刘副院一边看着案卷材料一边问:“赵玉是否承认自己出了伪证?”

审判说:“赵玉始终不承认作伪证,青龙县公安局以包庇罪将其拘留了。”

这时一名法官发言说:“这个案件的关键是是否确认在池塘中发现的尸就是张玲玉,从现有的证据看,张玲玉确已亡,刘锁森故意杀人罪成立。”

“我反对”,另一名法官说:“从池塘中捞出,该尸已高度腐烂,难以从五官上辨认者。案卷中不难看出,张玲玉的拇瞒革革第一次看剔欢都不能确认是否是张玲玉。来,她倆仅从尸头上的一块疤痕确认该尸是张玲玉,这难以令人信。张玲玉患有精神病,这是个不争的事实,不能排除其‘旧病复发,出走失踪’的可能

会议室里的人员就去年6月1发现的尸是张玲玉,还是第二天出现在齐县耿庄的疯女人是张玲玉,争议着……

在审判委员会的同志们争论不休时,角落里坐着一名30多岁的女法官却始终在看案卷,一直没有发言。她就是赵玉和翠翠千里寻证时在小旅店遇到的好心人,在她的指点下祖孙俩才有了齐县的奇遇。

刘副院看她一直没说话,说:“岳晓,你虽然刚从‘五七’校回来,但也是老政法了,讲讲你的意见。”

岳晓站起来说:“按理说我离开法院工作五、六年了,刚刚从农村回来,不该说话。但既然领导点到了,我就说点不同看法。”与会的同志一听还有不同看法,都安静了下来。“我认为,应该将刘锁森无罪释放!”

一石击起千层,会议室里的人们议论纷纷,多数人持反对意见。

刘副院说:“肃静,人命关天,大家多听听不同意见,毛主席都说‘真理有时掌在少数人手里’,听小岳把话讲完嘛。”

岳晓接着说:“我认为此案的刑侦人员不是以证据定案,而是主观先入为主,有罪推定,误导他人。张玲玉刚失踪,办案人员没有任何刘锁森犯罪的证据就对其采取了强制措施,主观认定张玲玉已亡,刘锁森有杀人嫌疑,客观上使老百姓也认为刘锁森有罪。池塘女尸就是在这种误导下辨认的,加上把门帘放在一起辨认和王桂花悲复仇心理的共同作用,使王桂花将高度腐烂的女尸主观认定就是张玲玉。由此产生了警方误导当事人,当事人再误导警方办案的恶循环,以至于五个月,赵玉在齐县发现张玲玉还活着的真实《证明》反而成了伪证。如果在坐的同志们能逆向思维,从张玲玉旧病复发、出走失踪的基点出发,重新审视此案,不难看出,此案的所谓凶手是屈打成招的。我们对于犯罪嫌疑人的供要慎重使用,只有被其他证据证实的供,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而刑讯供下产生的供词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所以说,本案的被告刘锁森应该无罪释放。”

“岳大姐,那赵玉也证实不了耿庄出现的疯女人就是张玲玉。”一名法官问

岳晓说:“不对!正好相反,是公安局证明不了她不是张玲玉!从法理上讲,犯罪嫌疑人无义务证明自己无罪,应该是办案人员用证据链接的事实来证明嫌疑人有罪。寻找刑事犯罪的证据是公安局办案人员的职责,本应该是办案人员义不容辞的工作。当事人的拇瞒赵玉为救儿千里寻证,是办案人员的失职,是一个农村女的无奈和悲哀,怎么还能以包庇罪将其拘留呢?”

又一名法官问:“那么尸头上的疤痕、刘锁森遗落的扣、沉尸用的石头和成布条的门帘是不是证据呢?”

岳晓:“是证据,但都不是刘锁森杀人的证据。高、年龄差不多的女人同一位置有一块伤疤不足为奇,以此证明在中浸泡了一个月、高度腐烂型的女尸就是张玲玉缺乏科学依据;刘锁森在地里劳作了一天,遗落点东西很正常;沉尸用的石头,刘锁森说是搬来给张玲玉坐的,现场勘察记录也能证明,问题是没有证据证明这块石头是刘锁森搬到里的;至于说到成布条的门帘,则应该是反证。从公诉书里看,刘锁森杀人沉尸是蓄谋已久了,那他为什么不事先准备好作案工,而要用刘翠翠来的、众人皆知的自家门帘布绑尸?而且,这与其供中烧毁物、销毁证据的做法明显相左。请大家注意,我所说的‘无罪’,是指无法证据证明嫌疑人有罪,不是说嫌疑人一定无罪,在司法机关找到嫌疑人犯罪的确凿证据之(也可能本就不存在),该嫌疑人就是无罪的公民。办案人员不能凭主官臆断办案,只有找到刘锁森杀人的直接证据,才能说其犯有杀人罪。否则,刘锁森就是无罪之人。我们不能学20年代国民派屠杀共产员时那样,‘宁可错杀三千,也不可放过一个’,而应该反其而行之,按无罪推定办案。现在,我们连张玲玉是是活都没搞清楚,又没有刘锁森杀人的直接证据,就应该将其无罪释放。”

主审法官说:“小岳说的有一定理,不过我认为,张玲玉的与活两种情况都有可能。我们不能冤枉好人,也决不能放过一个人。我们只是审判机关,既然发现此案疑点甚多,最稳妥的做法就是:此案不开审理,再次发回重审。”

……

几天以,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收到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刘锁森一案发回重审的裁定。

正文 第十三章 桂花聚众游行 兰英婚牵钢

山南市高住宅区,王大章家的会客室,王桂花、张振玉跟着郭姹走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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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冤

天冤

作者:yf
类型:灵异小说
完结:
时间:2018-02-10 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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